申报2022年青岛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(第二批)入库培育的条件
2022-09-27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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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青岛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(第二批)入库培育申报工作进行中,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,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。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、程序总结如下,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。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:
一、申报领域
按照“成熟一个、启动一个”原则,2022年度拟在中医肺病、耳鼻喉疾病2个领域布局建设市级临床中心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须为青岛市境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,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或临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资格,具有市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,具备病例床位资源、生物样本资源、伦理审查条件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保障,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。
2.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,近五年在申报领域主持或参与过至少1项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临床研究项目/课题,在学术影响和专科排名方面处于市内领先,得到同行公认。
3.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,拥有学术水平高、临床经验丰富、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,拥有一定数量、结构合理和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多学科人才队伍,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,带动我市相关学科的发展。
4.在申报领域协调创新网络完善,应联合青岛市内本领域的优势单位,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区域、与基层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,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5家,从事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企业不少于1家。
5.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完善的《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》等各项规章制度,建有临床研究管理部门,配备专职管理人员,拥有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,能够为拟申报的临床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申报其中1个疾病领域/临床专科,同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/临床专科只能有一个医疗机构申报。
2.近三年内有强制中止或验收不通过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,不能参与申报。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,一经查实,将记入信用档案,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。
3.入库培育期原则上为1年。
四、申报渠道
1.申报单位使用“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(试用版)”,注册项目申报账号,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,进行网上申报。
登录后,通过“项目管理”—“项目申请”—“新建”对话框选择:申报年度“2022”—“一级类别、二级类别、三级类别”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(例如,科技惠民示范专项—生命健康领域—临床医学研究中心),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。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、项目评审的依据。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,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,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建设方案签订、项目管理等情况。
2.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(2022年9月15日12时至2022年9月28日12时)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。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9月28日17时前完成项目在线审核,并添加意见后提交。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,方可视为完成申报;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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